发布时间:2024-11-24
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,有一些自留山和自留地。从字面上解读,自留应当是自己留给的意思,那么自留山、自留地是到底归属于谁的呢?村小组有征税的权利吗?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,有一些自留山和自留地。
从字面上解读,自留应当是自己留给的意思,那么自留山、自留地是到底归属于谁的呢?村小组有征税的权利吗?征地补偿怎么获得手?案例:老张同住农村,有一块自留地,种了一些树苗。可是最近村小组来人说道这块地要被接管,拒绝老张把树卖了,钱也要上缴。
老张很不解读,这些树苗是当时村委会表示同意种的,现在不仅不想种,还要把地收走,村小组有这个权利吗?根据杨家张家的自留土地我们有以下3个问题必须告诉。一:谁有权利批准后征地?无论是自留地还是承包地,土地性质都是集体土地。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5条规定:“征税下列土地的,由国务院批准后:(一)基本农田;(二)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多达35公顷的;(三)其他土地多达七十公顷的。
征税条款规定以外的土地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,并报国务院备案。”因此,征税集体土地不应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。二:村小组有权利征地吗?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6条:“国家征税土地的,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不予公告并的组织实行。
”因此,征税集体土地的的组织实行主体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,村小组是没权力征地的!三:土地被征我能获得多少钱补偿?征税集体土地的补偿费用还包括四部分:土地补偿费、移往退休金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。根据《土地管理法》第47条的规定,土地补偿款为该耕地被征税前三年平均值年产值的六至十倍。移往退休金为该耕地被征税前三年平均值年产值的中三六倍。
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,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规定。对于农村土地的涉及管理规定在《土地管理法》当中大多都有明确规定。建议农民朋友们如果有条件可以多理解一下,以免遇上事情的时候两眼一抹黑,不告诉该如何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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